今天突如其來,三位芝加哥的朋友老師寫了信給我問我最近好不。


今天突如其來,三位芝加哥的朋友老師寫了信給我問我最近好不?
我想芝加哥在招喚我回去了。呵呵。
昨天跟媽媽去逛街雪拼,很開心,她也挺開心的。
我握着她的手走路,她有點害羞。
今天去嘉義接了阿公上台北。停留才三十分鐘馬上又上了高鐵回到了台北。這種經驗真的是告訴我們,你我生在科技的時代。

在高鐵上我畫了房間的圖。有點眉目了。

讀了幾句木心,突然想起小時候,坐火車南下我都也會帶本書。印象中就是讀着羅蘭的大森林裡的小木屋。
他是拇指文庫一系列的故事,說著美國Wisconsin 大森林裡小木屋中的一家人。主角羅蘭長大後當了老師,而因為愛上了某位男子的野馬,愛上馬車上的奔馳,後來也漸漸愛上他,嫁給了他。她爸爸一開始還有問她,是愛那馬匹還是愛那個人?現在想起來還真好笑。
書裡我學到雪地裡的馬匹跑一毀要下雪橇來用手放在馬的口鼻前讓結了冰的鼻子融化。
也學到雪地裡走凍了的腳要用力的搓揉直到血液流通刺痛了腳指頭才可以。

素履之往中,木心提到Marcel Proust 寫 
“一首曾經給予美妙印象的樂曲,總是超乎著手彈出的不入調的聲音之上的。”
木心又接著
普魯斯特此話,意猶未盡者是:一首曾經給予美妙印象的樂曲,總是超乎高手彈出的悅耳的聲音之上的- 被人看得如此重要的演奏多麼次要啊。

有一次我跟一位友人談到Wes Anderson 的電影。我說我最愛的是Life Aquatic.  他則最喜愛Royal Tenenbaums. 
我們互相說了一下哪些部分是我們最喜愛的原因,後來總結是,有可能因為哪一部是我們的第一部Wes Anderson, 他給予的印象與感受衝擊就也不同了。

我想到了有一次聊到,聽什麼音樂長大的,所以因此而有或者沒有對某種音樂有感觸。這可能是原因之一吧,但回想,我小時候聽很多百老匯,我很喜歡,但是現在不那麼愛了。我也聽了古典,聽了爵士,聽了一些華語流行音樂(都是在跟朋友去唱K時聽到的),到現在也還是”選擇了“,還是”配合了”?

好就好。
我阿公的至理名言。
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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